【新华文摘】任继周:中国草地农业系统与耕地农业系统的历史嬗替

发布时间:2013-06-06 字体大小 T |T
中国草地农业系统与耕地农业系统的历史嬗替
任继周
(本文被选刊于《新华文摘》2013年第10期,58至60页)
农业系统又称农业生态系统,是在一定自然生态系统之内,人们通过农事活动建立的、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的、以获取目标产品为目的的特殊生态系统。简单地说,它是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化的结果。农业系统是农业存在的方式。任何农业不论自觉或不自觉,都具有某种农业系统的属性。因此,农业系统总是与农业本身同在的。农业系统是正确反映农业本质的实体。
农业系统本质上是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农业活动的综合产物。因而它受自然和人文两类因素的制约。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它所固有的自然生态系统特征,也不能忽视它所依附的人文环境。
华夏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与其相应的农业系统相始终。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生态区域多样,历史积淀深厚,农业系统自然繁缛多样,含蕴了丰富的信息和启示。
中国的农业与华夏民族一样,创造了光辉篇章,是中国长久繁荣昌盛,处于世界前列的基础。但是历史进入现代时期以后,中国农业与国运同遭困厄。尤其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直到70年代,我国在许多方面取得很大成就,但农业方面却留下败笔连连。我作为一个农业科学工作者,经历了这一历史阶段的全过程。据我有限的见闻所及,在农耕地区,土地资源被严重耗损,水土流失,水源污染,农村贫困。草原地区,从植被到土壤,从家畜到野生动物,从牧民生活到牧业社会,表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系统性衰竭。即使“文革”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全国欣欣向荣,但农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仍在扩大。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农”问题和“三牧”问题,威胁到社会和谐稳定,使全国上下忧心忡忡,也使我陷入很深的困惑和忧虑之中。我国农村牧区如此情景,原因何在?查明其原因,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
上述农区和牧区的畸形发展,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例如大跃进的灾难突然爆发,“三农”和“三牧”首当其冲,农耕区和畜牧区都沦为重灾区。但在严重的灾难考验中,尤其拨乱反正以后,“三农”和“三牧”问题仍未消失,这就迫使我们对我国农业系统本身加以审视并深刻反思。其中最重要的,是对我国传统耕地农业的再认识。
在反思过程中,我们对与耕地农业相伴而生的“以粮为纲”的政策提出了质疑。我们不是否定粮食的重要。重视粮食生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粮食生产必须纳入农业系统正常运行的框架之中,而不是孤立于农业系统之外,更不可以凌驾于农业系统之上。粮食安全不同于食物安全。耕地农业并不是粮食安全的可靠保障。何况,任何农业措施,不能违反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越是现代化高效的农业系统,越需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的农业系统。否则,都难逃短命厄运。多少实例证明,脱离生态系统的“好”措施,往往适得其反。我国小农经济时代,耕地农业系统之内包含了其他有关农业组分,维系了自给自足的耕地农业系统,其最大奥秘在于它的自组织过程。耕地农业依靠了系统的自组织机制,顺利运转达数千年而不败。直到新中国建国以后,还做出了重大贡献。耕地农业的历史功绩不可磨灭。但是世界毕竟已经进入后工业化,现代化历史时期,商品经济,大规模生产,全球一体化的大局下,人口、食物、能源、资源等都面临新的挑战。特别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业系统的自组织机制被逐渐减弱,终至几乎完全丧失,农业系统失衡,我国传统耕地农业的种种弊端迅速显现。回顾在“以粮为纲”的年代,反而遭受粮食严重匮乏的悲剧,我们不能不认真反思我们的农业系统的历史过程。
征诸国内外史实,农业系统发展的途径,头绪万端,究其要领,不外草地农业系统和耕地农业系统两大农业系统的交互影响及其兴衰演替。人类文明的第一缕曙光,来源于史前时期的原始草地农业,这是农业系统的本初形态。农业发源于采集和狩猎,进而萌生了草地放牧畜牧业。距今大约18000年前,华夏大地燧巢时代鸿蒙初开,为草地农业准备了最初的条件。距今大约8000到6000年前,经过羲娲时代,历时2000年,迎来了原始草地农业,即所谓茹毛饮血,穴居野处的草地游牧畜牧业。这应该是华夏族群的创世肇始。此后神农时期,在原始草地农业系统中、蕴育萌发了耕地农业。至黄帝时期,耕地农业有所发展而与草地农业并立于世。于是形成了华夏大地三足鼎立的农业系统大格局,即黄淮以南的稻作系统,黄淮以北的旱农-灌溉系统和中国西部内陆的草地畜牧系统。这一格局延绵至今仍清晰可见。但史前时期,由于当时的动力和工具的限制,耕地面积不大,耕地农业零星分布于广大草地背景之中。而以放牧为主的草地畜牧业,也就是原始草地农业系统,应居农业系统的主流。
进入历史时期以后,夏商周三代,记录了中国农业系统的发展与转型。夏代的洪水和商代的干旱事件,催动了人类大迁徙和部落大兼并的高潮。至于农业系统,从夏代到商代的前半叶,华夏族群在众多游牧部族的压力裹挟之中,仍然处于辗转游动的放牧畜牧业状态,即原始草地农业最初形态,与黄帝时期的农业系统没有本质区别。直到距今3266年前商代武丁奠都安阳以后,随着政权的稳定,在草地农业的基础上,耕地农业才逐步稳定发展。与此同时,象征人类文明的重大事件,甲骨文出现,记录了人类黎明时分的华夏文明和它所依附的农业系统。这里我们应该注意,周代对农业系统发展的枢纽作用。周族是以掌握先进耕地农业技术为特征的部族。他们盘踞于较为适宜垦殖的黄土高原南部半湿润区,较其他部族更早地尝试农业种植。周字的甲骨文、金文均有禾谷之象,可见周部族对耕地农业有所专崇。但是限于当时的耕作动力为人力和畜力,耕作工具为骨、木、石、贝等材质,开垦土地艰难,只能在易于开垦的林缘地带湿润类型的草地上小规模进行。这时虽已偶见铜质农具遗存,只能是极罕见的象征性农具,为贵族所珍爱,还不能直接用于大田农耕作业。周代重视农耕,但来自游牧民族的强大压力,自商而周,从未稍缓,西周阶段耕地农业进展不大。诚如农史专家万国鼎所说,东迁洛阳,史称东周。“然势力所及,亦殊有限。河北山西之大部,为北狄所据,俗尚游牧。山东及苏皖北部之东夷,已否农事尤未可必。大江以南更无闻矣”。他引用《容斋随笔》,进一步说明这一观点:“白狄在春秋初年灭卫侵邢,势力甚盛;直至战国时为赵所灭的中山,犹为北狄所建之国。西周亡于犬戎;秦在春秋初年犹不齿于中国。至战国中叶尚有义渠之戎在今甘肃,号称强国,后灭于秦。吴、越、楚、蜀尚未通于中国。”文中所说的“狄”、“戎”都是当时的游牧民族,势力强大而占地广阔。他又引用《诗·大雅·韩奕》证明游牧民族在近畿之地影响未衰。“郑犹在中原之中,而犹如此,然则中原沃野,犹未尽耕也”。可见号称农耕鼎盛的周代末期,耕地农业与草地农业相比,也还处于弱势地位,远不是土地利用的主流。而草地畜牧业作为草地农业的原始形态,仍占据国土的绝大部分。但通过有周一代的大力提倡,耕地农业已有勃然兴发之势。这固然出于贵族的利益驱使,但其本质实为时代潮流之必然。周代政权高层设立专业官职,社会基层将大量奴隶劳工投入耕作。尽管这时远未形成主流产业,但华夏大地的农业系统毕竟翻开新页,使胚芽于神农时代,萌生于黄帝时代,延续于夏商时代的耕地农业大显于世,成为社会的发展主流。所谓发展主流,犹如今天的信息产业,作为尖端行业,引导了社会的产业和文化的发展走向,但其产业份额未必占优。周代对耕地农业的启蒙导引之功历久而弥大。
及至东周末年,中央政权式微,群雄并起,割据天下。征战兼并之风大盛,历史进入春秋战国时代。源于周代的农耕文明,经过时代嬗替,社会在礼崩乐坏的动乱中,艰难挣扎前行。新的文化萌芽终于在黄河中下游的齐鲁一带找到了良好的土壤。齐鲁地处黄河三角洲,土地肥沃,气候宜于耕作,且兼有鱼盐之利,丰盛的物产与发达的人文积淀相结合,爆发了人才辈出的文化高潮,于是百家争鸣应运而生。其中影响巨大而最具时代特征的代表人物当属管仲。管仲适应当时的征伐兼并之风,以耕战论为依归,提出了富国强兵之道。《管子·治国》云:“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贵之。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管仲提出的耕战理论简括说来就是:抑制工商—开垦土地—种植谷物—积存粮食—富国强兵—发动战争—开疆拓土。这一理论在齐国崭露头角,为卫国的商鞅吸纳,西上相秦,将耕战论加以发扬,实现变法,举国进入耕战状态,一如今天的战时体制。他大呼“国之所以兴也,农战也。”培养好战的农民,“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可用矣”。其核心就是“垦草”种粮的耕地农业,将农民羁属于土地,编民为伍,积粮强兵,严刑峻法,国势大盛。这时在黄河下游有齐国繁荣昌盛的榜样,黄河上游有“虎狼之秦”的实力威胁,天下诸侯人人自危,于是耕战思想盛行,各国积粮成风。“秦地半天下”,“积粟如丘山”,齐国“粟如丘山”,燕、赵二国也是“粟支数年”。甚至韩国的宜阳县,也“城方八里,材士十万,粟支数年”。大势所趋,诚如管子所概括,“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这一思想甚至扩展到了长江流域的楚国,也达到“粟支十年”。耕地农业已跃居华夏农业指导思想的首位。
秦国以耕战思想为指导,以耕地农业为支撑,最终统一六国而结束战国时代。汉承秦制,进一步提高了耕地农业,将农业定义为“辟土殖谷曰农”。这是历史上最早的,也许是最偏颇的农业定义。通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建设,将耕地农业注入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文化内涵,衍生了农耕文化。有了文化的支撑,耕地农业进入成熟期,农耕文化成为社会文化的主流。正是靠了耕地农业和它所衍生的农耕文化,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建立大汉帝国。这时不仅工商业受到压制,连耕地农业以外的其他农业组分也难以发展。草地农业则进一步被淡化而处于辅助地位。但这时全国人口不过6000万,其劳动力以人口的1/2计,即5口之家有2.5个劳动力,为3000万。每人承担的耕地高限以7~10亩计算,耕地面积不过2.1亿亩到3亿亩,只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3%。即使再扩大一倍,也不过5%~6%,耕地与草地相比,比今天星散于广大荒漠之中的绿洲还要稀少。绝大部分土地应该还是属于草地农业的放牧畜牧业。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汉代中国的农业结构,应是耕地农业与草地农业并存。耕地农业虽居社会的主导地位,但草地农业仍占很大比重。
我们不应忽视,大汉帝国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儒家文化为主导的封建社会,在我国绵延数千年而不败,其关键奥秘在于耕地农业系统的自组织机能。它是这一社会基础的粘合剂。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耕地农业系统的成熟,农耕文化也逐步发育成长。农业系统一旦获得文化属性,必将对我国历史发生重大而持久的影响。相对于农耕文化的成熟,草原文化自然被分异而出。因此,在耕地农业固化的同时,草地农业也被迫相应固化。这两个主要农业系统在中国的相对固化,决定了几千年来中国的农业系统的基本格局。当然,也影响了政治经济形态。
汉代以下,耕地农业系统和农耕文化与草地农业系统和草地文化,在保持其固有特征的状态下,或异地平行前进,如农耕区和畜牧区的分异;或同一地区交错发展,如农牧交错带和两者的进退消长。其间有四次大规模融合的机遇。第一次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两种农业系统互相撞击,历时达三个半世纪。第二次为唐宋之间,唐朝末年的五代十国,从辽到金,历时220余年。第三次为元代入主中国,历时仅98年,终因不善于融合不同文化所代表的农业系统,寿命短促。但游牧民族的草地农业系统所带来的某些积极因素,对中国发生的影响不容忽视。最后一次为清代以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历时267年。清代按照各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分别发展耕地农业和草地农业。将长期分裂的中原农耕地区和边地的草原畜牧地区,统一于同一政权之内,虽然没有融合为完整的草地农业系统,但在耕地农业系统和草地农业系统之间,强化了商贸交流。发源于唐,延续于宋,受阻于明代的茶马互市,清代得到空前繁荣。所谓“茶马互市”,实际就是农耕地区与畜牧地区全面商贸交流。直到清朝末年,茶马互市绵延不断达千年之久。从东北到西南,形成了承德、张家口、包头、榆林、临洮、雅安、昭通、大理等一系列茶马市场,如一串璀璨明珠,闪烁于耕地农业系统和草地农业系统的界面上,即通常所说的农牧交错带。在这里创造了两大农业系统不完全的系统耦合效应。类似当今沿海特区的海陆界面耦合带,成为财富之源,为耕地农业区和草原畜牧业区带来巨大福祉。
尽管这两大农业系统发生过一定程度的系统耦合,取得了效益,但遗憾的是它们各自保持了自身的固有特征,没有引发耕地农业系统和草地农业系统杂合的系统进化从而发生新的,类似西方的准现代草地农业系统。其主要原因是农耕地区的农耕系统与草原地区畜牧业系统拥有各自的文化背景,尤其根底深厚的农耕文化,具有难以撼动的稳定性。稳定性的另一表述方式就是拒绝改革的保守性。中华大地稳居主流的农耕系统和它所衍生的农耕文化,无可置疑地成为中国的主导力量。尽管耕地农业与草地农业这两种文化有四次紧密拥抱,先后交融撞击近千年之久,由于多种原因,终于未能产生全新的草地农业系统。而这个失之交臂的新型草地农业系统,将为保持农业系统健康,满足谷物和饲料需求提供希望。
草地农业系统和耕地农业系统的发展轨迹,描绘了两者互相抵牾又有所融合,互有兴衰演替的漫长历史。这段历史大致可概括为周代以前的草地农业为主,耕地农业萌芽期;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草地农业为主,耕地农业的成长期;再到汉代的耕地农业成熟,而草地农业衰退期;直至近代的草地农业的极度衰微,耕地农业进入盛极而衰期。从管仲的耕战论,到商鞅的“垦草”变法,再到汉代的“辟土殖谷曰农”,更到晚近的“以粮为纲”,耕地农业和耕地文化由小而壮,而大,而盛,而衰,几乎覆盖了中华民族的全部历史过程。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惊叹耕地农业和它所支撑的农耕文明的强大凝聚力和动员农民的巨大功绩。尤其在新中国建立后,源自秦汉的耕战思想,至此被赋予新时代特征。这个特征就是发动土地革命,把耕地和农民牢固粘合为一体,昔日商鞅梦寐以求的“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的情景再现于今日。发挥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特色,以农村包围城市,取得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完成了国家一统大业。进入和平时期以后,耕地农业更以农村喂养城市,支撑了国家政权的建设,并为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中国一举扭转了一百五十年来积贫积弱的危局,与世界大国比肩而立。耕地农业和农耕文明爆发了举世震烁的光芒。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不论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小农经济的耕地农业已经一去不复返。耕地农业所固有的自组织机制必将消失。在上述各项历史任务重压下,耕地农业已“积劳成疾”而难以恢复。于是“三农”问题与“三牧”问题联袂发生,这应该是传统耕地农业和旧农耕文明的最后的辉煌。
为了挽救耕地农业面临的危机,我国连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出关注农业的强力号召,从未间断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各界“支农”活动,直到世纪之交的以工代赈、退耕还林,对农业问题不可谓不重视,但城乡差距仍然日益扩大,农业资源衰竭和农村贫困等现象仍然挽回乏力。我们面对这一状况,不能归咎于哪一桩具体事件,或哪一届政府。我们必须认知,这是我国传统的以耕战论为核心的耕地农业走到了尽头。农业系统的转型期已经呼之欲出了。
适应时代的需要,草地农业系统必将以新的姿态,即现代草地农业系统,再次走上历史前台。这个现代草地农业系统,将不但保证食物(含人粮与畜食)安全,还将维持生态健康。但这将是一场艰难的攀越。至少要面对两大难题。一是与耕地农业相伴而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造;二是与耕战文化相伴而生的单一谷物生产的农业系统的改造。这两个改造的症结都在耕地农业系统,而且涉及了文化深层,必然更为艰巨。
新的、现代草地农业势将应运而生。这是我国农业系统的历史大回归。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传统的农耕文化也将融合草原文化和社会其他文化,经过新的飞跃而浴火重生。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摘自《中国农史》2013年第1期